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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優先受償權能對抗買受人嗎?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閱讀(2.07W)
工程款優先受償權能對抗買受人嗎?
律師解析:工程款優先受償權一般不能對抗買受人。
一、承包人可以請求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就該工程拍賣價款受償,但房屋買受人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的,承包人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二、優先受償權是法律規定的特定債權人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甚至優先於其他物權人受償的權利。
三、優先受償權的特點如下:
1、它是不依破產程式能夠對特定財產行使優先受償的權利。
2、優先受償權限於在特定財產上得到。特定財產指進行債權擔保的財產。
3、優先受償權僅能在破產財產中擔任保權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擔保權。
4、債務人提供的財產擔保必須是在破產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內設定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