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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別人借錢是打久條還是打借條?

債務債權 閱讀(5.85K)

一、向別人借錢是打久條還是打借條?

向別人借錢是打久條還是打借條?

向別人借錢應該打借條。這是由於借條和欠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二、借條怎麼寫才有效力?

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五)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六)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三、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的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

3、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的時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辯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既可,對方要抵賴的話一般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的時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進行否認、抗辯, 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由於大多數的人都不能保證自己一定不會遇到資金短缺、或者是於遇到他人欠自己錢的情形,故此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瞭解借條、欠條的書寫注意事項,並瞭解兩者的適用場景等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