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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欠錢不還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2.59W)

一、50元欠錢不還怎麼辦?

50元欠錢不還怎麼辦?

遇到50元欠錢不還和對方再簽訂一個還款協議。如果對方並不抵賴,而只是一味以種種藉口拖延還款,那麼可以與其再簽訂一個還款的協議,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若是實在不還的可以走司法途徑,那麼首先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著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

1.手機簡訊——證實有借錢的事

借錢後,幾次口頭催款無果,就可以用簡訊方式,讓對方承認了借錢的事實。然後把對方的回覆簡訊儲存起來,這個就是證據。

2.錄音錄影——多方承認借過錢

催款期間,多次給對方打電話並錄下通話內容,隨後儲存。

3.證人證言——證實借錢金額

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1)當事人的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資料 ;

(6)證人證言;

(7)鑑定意見;

(8)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二、訴訟成本及訴訟基本流程

1、提交訴狀,法院受理,受理費10000元以下是50元。

這也是程式走到完只需出這點成本,民間借貸案件,只要證據完備,不請律師自己也可輕鬆應對。所以不要以為金額小,就不起訴了,這是對欠錢不還的賴皮的一種無形放縱,遇到欠錢不還的賴皮,請果斷準備材料起訴。

2、法院受理後,會給債務人寄送案件材料,確定開庭時間後,法院會給債務人寄送開庭傳票。

很多欠錢不還的賴皮不接收上述材料和傳票,對不起,法院可以公告送達。

如果債務人不來法院應訴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缺庭”一般不會影響案件的審理,法官判決後會把判決書寄給債務人,債務人敗訴這是不用講的,判決書會告訴債務人什麼時間必須要把錢打到法院的賬戶。

3、如果到期債務人不打錢,那麼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凍結債務人名下的銀行卡和查封債務人名下的財產。打官司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都由賴賬人承擔。

遇到他人欠錢不還的情形,最好還是可以與對方協商一個新的還款日期的,因為欠錢50元數額比較小,採取訴訟的方式,雖然最後可能會勝訴,但是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