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信用卡3000逾期後果有哪些

債務債權 閱讀(1.48W)

信用卡3000逾期後果有哪些

信用卡3000逾期後果有哪些

逾期不還信用卡的消費款則不再享受免息還款待遇、可能會收到銀行的催繳電話等。如果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後持卡人沒有全額還款且未選擇最低還款額還款,則可能會產生以下的後果:

1、消費款項不再享受免息還款待遇。

髮卡銀行會從發生消費的當天,以消費金額為本金按日計算利息,日息萬分之五,按月計收復利;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還會按月收取5%滯納金。

2、收到髮卡銀行的催繳電話、催繳信。

有些人由於無知和盲目自大,不但不還款,還通過更換地址和手機等聯絡方式來“跑路”,讓銀行聯絡不上自己,以為這樣銀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實,這種做法是非常錯誤的,萬萬不可取。辦理信用卡的時候,你的實名資訊已經被銀行記錄,一旦你“跑路”,銀行會認定你惡意透支和欠款,會報警。

3、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被髮卡銀行凍結信用卡賬戶,欠款記錄可能被反饋至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記錄,導致持卡人無法正常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等。

4、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

《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19號):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

信用卡是現代的信用社會的產物。當事人持有信用卡,銀行通過信用卡持有人的具體信用值來判斷當事人的信用度,對當事人確定一定的信用額度。其實本質上來說這屬於一種信用貸款行為,和擔保貸款不同,是不需要抵押什麼具體的東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