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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民間借貸證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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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民間借貸證據有哪些?

對於民間借貸證據有哪些?

第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第二、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第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第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於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餘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第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民間借貸的利息問題

1、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息並無強制要求,有償或無償由雙方約定。如當事人對利息有約定的,借款人應按約定支付利息;如當事人對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貸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須對利息作出明確的約定,否則,按無息處理。

2、即使是無息借貸,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貸款人有權要求償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討不還,貸款人要求償付催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民間借貸行為的具體辦理情況,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上,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借貸事實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當事人可以蒐集有關證據,並對相關借貸行為進行認定,應當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