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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如果沒打借條能追回來嗎?

債務債權 閱讀(5.08K)

一、借錢如果沒打借條能追回來嗎?

借錢如果沒打借條能追回來嗎?

借錢如果沒打借條不一定能追回來,出借人可以嘗試通過以下的辦法討債:

1、由對方補寫借條或者還款計劃;

2、對對方承認你們之間存在借貸合同關係談話進行錄音;

3、尋找能證明存在借貸合同關係的證人等。

4、若協商不成時,可以向匯款銀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向該銀行調取該匯款憑證,並要求對方還款。

二、民間借貸不還怎麼起訴?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由於借款之後,債務人到期不還錢的情形是時有發生的,故此對於出借人來說,在將自己的錢借出去之前,先要求借款人按照書寫一份規範的借條是有必要的。對於債務關係發生時,並沒有書寫借條的情形,出借人在債務關係存在期間,需要注意收集能夠證明對方欠自己錢、並且還沒有還錢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