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欠錢不還不給打欠條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3.22W)

一、欠錢不還不給打欠條怎麼辦?

欠錢不還不給打欠條怎麼辦

1、與對方協商,要求對方提供一個還款計劃,由於抹不開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沒有借條,大家彼此都是通過誠信來完成借貸關係的,其實大部分人都最後會遵守信用,所以可以與對方開誠佈公的說明,同時也給對方一個緩衝期。

2、對方的非善意欠債的,應對的方法就是取證,做好起訴準備:

1)手機簡訊——證實有借錢的事

借錢後,幾次口頭催款無果,就可以用簡訊方式,讓對方承認了借錢的事實。然後把對方的回覆簡訊儲存起來,這個就是證據。

2)錄音錄影——多方承認借過錢

催款期間,多次給對方打電話並錄下通話內容,隨後燒錄光碟儲存。

3)證人證言——證實借錢金額

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通過以上證據,提供給法院審查,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簡訊、錄音錄影、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麼對方就須承擔還款責任,還要賠償其他損失。

二、欠錢不還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3)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假如當初借錢的時候沒有讓對方打欠條,隨後協商要債的過程中發現對方也不願意補欠條,這就說明對方有可能有想賴賬的這種想法,一旦發現對方不願意補欠條,起初之前就一定要先收集欠錢不還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