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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時債務債權的賬務處理

債務債權 閱讀(1.33W)
合併時債務債權的賬務處理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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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豁免債務的賬務處理

企業獲得債權人豁免的債務時,應按照豁免的債務金額,借記“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等科目,貸記“資本公積以及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企業會計制度》第一百零六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淨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