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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寫借條還是寫欠條

債務債權 閱讀(1.0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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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寫借條還是寫欠條

隨著民間借貸的增多,人們借錢時法律意識也不斷增強。很多人在借錢時,都知道要出具書面憑證,此時有的人會選擇寫借條,但也有人會寫欠條。那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究竟借錢寫借條還是寫欠條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一、借錢寫借條還是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收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如何確定欠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係。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雖然借條和欠條都是對債權債務關係的有效憑證,但在不同的場合下,採用的還是不一樣的。若寫錯了的話,則就有可能造成利益的損害。因此在出具書面憑證之前,當事人最好還是先了解清楚借錢寫借條還是寫欠條比較好。要是在這方面產生了什麼糾紛的話,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這樣才更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