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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無主物案件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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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主物的認定一直是人們熱議的話題,國際上對於無主物的認定條件差別也非常大,而且每個人的想法不同,所以對無主物的認定會有所差異,生活中也常常能夠因為無主物導致糾紛,無法協商處理就需要通過法律的程式來解決問題,但在此之前我們需要明確對於無主物的認定條件,那對於我們來說認定無主物案件的認定條件是什麼呢?

認定無主物案件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無主物案件,認定無主物條件

1、被認定的無主財產,以有形財產為限。無形財產或精神財富,不屬於認定無主財產的範圍。

2、財產所有人確已不存在或者不知誰是財產所有人的,權利的歸屬問題無法確定,需要通過法律程式加以解決。在司法實踐中,認定財產無主的情形有:第一,財產所有人已不存在或者誰是所有人無法確定的;第二,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隱藏物;第三,拾得的遺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飼養動物,經公安機關或有關單位公告滿6個月無人認領的;第四,無人繼承的財產,即被繼承人死亡後,沒有繼承人或者全體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喪失繼承權的,其遺產因無人繼承而變成無主財產。

3、財產的所有人不明或者失去所有人的狀態持續一定期間,不滿法定期間的,即使所有人已消失或不明的,也不能申請認定為無主財產。

4、須由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然後由法院審理認定。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財產的種類、數量、形狀、所在地以及請求認定財產無主的根據。法院不得以職權認定財產無主。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有資格作為申請人。一切公民、法人或不具備法人條件的其他組織發現財產沒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都有權提出申請,認定財產無主。法院不得在無人申請的情況下,依職權認定財產無主。

5、認定財產無主的案件,由財產所在地的基層法院管轄,便於該法院調查事實,對財產作出臨時性的保護措施。

對於我們來說無主物的歸屬和無主物的認定都是需要去了解的,因為生活中遇到無主物如果對此沒有明確的認知處理錯誤的話,可能會給自身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導致自身的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不過關於認定無主物案件處理的問題,我們只要按照法定的程式進行處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