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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錢不還聯絡不到了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5.66K)

一、朋友欠錢不還聯絡不到了怎麼辦?

朋友欠錢不還聯絡不到了怎麼辦?

1、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的,債權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2、如果遇到朋友欠錢不還、又無法聯絡的事情,債權人保留好真實的證據,如借款借條或欠款憑據等,在多次查詢仍然無效的情況下,債權人應該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處理。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可知以防止訴訟時效過期,二是法院可以根道據具體的情況缺席判決。如果人民法院缺席判決的話,等到以後找到了被告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內行,收回欠款。假若容債權拖延時間,讓訴訟時效過期,以後再要催討就很複雜的了。

3、對於債務人不按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償還債務的情形,當事人不能與債務人就債務償還協商解決的,債權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是有用的。經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的,如果債務人仍然不按判決償還債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對債務人強制執行,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

二、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1、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的規定。

2、《民事訴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借債務人錢,過了約定的還款期限後,如債務人沒有主動返還欠借款,可以先與債務人協商解決,

3、如未果,可以依法及時向債務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債務人即時返還所拖欠借款,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起訴時向法院提交的材料為:民事起訴狀,身份證影印件,債權憑證欠條或者借據等

4、借錢的時候一定讓對方寫借條,不管關係多近,不用不好意思,一定寫借條。這是最起碼對自己的保護。到了規定的還錢時間,自己先去要一次,不要著急,要客氣的要錢。

綜上所述,朋友欠錢不還無法聯絡的事情,債權人要保留好真實的證據,為了防止訴訟時效過期,債權人應該在3年內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債權人起訴不及時,訴訟時效過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