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民間借款怎樣寫借條?
借條
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月___日,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歸還本息。如不能按時歸還願付違約金___元一天,願承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借款人:
日期:
二、借條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三、借條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屬於無效行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2、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受損害方的變更權或撤銷權應當依法行使。
3、感情債所產生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出軌劈腿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著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證據鏈,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借條的,借條無效。
4、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借條的格式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但在司法實踐中借條的格式基本上都是固定的,具體的內容還是要根據借貸關係的實際情況去寫。值得注意的是,借條中關於出借人的資訊,必須要寫身份證上的名字。寫完借條後,雙方要注意核對借條的內容是否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