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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錢無力償還會坐牢嗎

欠款追討 閱讀(1.8W)

欠錢沒能力還不會坐牢。欠錢沒能力還需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坐牢屬於刑事處罰,欠錢沒能力還不用承受刑事處罰。欠錢沒能力還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訴,還可以在勝訴後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欠錢無力償還會坐牢嗎

正常的民間借貸糾紛屬於民事案件,即使訴訟失敗也只需要承擔民事義務,承擔還款的責任。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債權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不能直接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債務人不會坐牢。債務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3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也就是說,如果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是屬於犯罪的,是要坐牢的,這種案件目前來看並不常見。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一十五條 債權人提出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綜上所述,由此看來這個欠錢不還只是屬於這個民事案件,所以就算是欠錢不還的話也是不會去坐牢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為欠錢不還被起訴,到了後期這個法院執行階段強制執行還錢時但當事人拒絕履行的話是會被司法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