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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被起訴了怎麼處理?

欠款追討 閱讀(1.72W)

一、欠款被起訴了怎麼處理?

欠款被起訴了怎麼處理?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麼在起訴後,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援,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牢,因為民事責任涉及不到刑事問題。

4、債務人若實在無錢可還,即使對方打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員知道沒有錢是無法執行的。只有在有錢拒不歸還的情況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執行方式包括:執行存款、執行收入、執行財產、搜查財產、強制交付、遷出房屋。

二、欠錢不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欠錢不還被告上法庭的,法院會根據原告提交的證據作出判決,借款人要承擔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為避免借款人逃避債務,原告還可申請法院凍結其財產。如果經查證後,借款人屬於惡意欠款的,還有可能構成詐騙罪;法院判決借款人還款的,借款人應及時還款,負責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借款人到了還款日期不還款的,則應當承擔借款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比如加收滯納金、違約金等。如果借款人被起訴到法院之後,法院經過判決還不還款的,則有可能對借款人的信用產生影響,導致借款人在以後的貸款中出現問題等等。

2、但如果借款人不還款的目的是為了逃避債務佔有債務,通過一些手段來騙取財物的,則可能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3、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訴時應當注意蒐集能夠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以免借款人不承認。如果因為一些原因出借人無法蒐集相關證據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幫忙蒐集,但該證據應當在舉證期向法院提交。為了保證判決能夠實現,出借人應當在起訴前或者起訴時向法院申請保全財產。

4、除此之外出借人還需要注意訴訟時效,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從出借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開始算。如果出借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向法院起訴的,則喪失了勝訴權,但還擁有追索權。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的,出借人應當通過其他方法來補救。

5、對於法院已經做出判決的,借款人不履行判決的,出借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其實借款人遇到這種情況的,還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讓借款人歸還借款。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結果因為欠錢不還,這種現象被他人起訴的話,應當儘量的和對方協調來進行解決,比如說調解。如果說等待法院作出生效判決並且不執行,有可能會被列入徵信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