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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亡子女拿著借條可否追討

欠款追討 閱讀(2.76W)

可以。父母死亡子女拿著借條可以進行追討,父母的債權也是屬於子女遺產的一部分,子女可以主張該部分的權力。如果債務人拒還或雙方協商不成的,債權人的繼承人可以收集證據資料,到法院起訴追償,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應得的款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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