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欠款追討>

欠錢,但無力償還,是否可以起訴他的父母還錢

欠款追討 閱讀(3.34W)

兒子是完全行為能力人的話,不能起訴他父母,如果子女年滿16週歲有工作有收入或已經成年,那麼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只能讓子女還債,不能要求父母還錢,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欠錢,但無力償還,是否可以起訴他的父母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