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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債凍結子女財產是否可以

欠款追討 閱讀(2.84W)

一、父母欠債凍結子女財產是否可以?

父母欠債凍結子女財產是否可以

不會。父母欠債法院原則上無權凍結兒女的銀行卡,具體情況如下:

1、法院不應凍結兒女的財產,成年兒女的財產屬於自己的私人財產,不屬於和父母的共同財產,法院不會凍結凍結兒女的銀行卡。

2、有證據證明父母惡意把財產轉移給子女,以逃脫償還欠債的責任,這樣的情況下,父母欠債法院會凍結兒女的銀行卡。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如何追債?

第一招:防患於未然是最高境界

法官認為,進入訴訟程式、用法律武器追債,是企業和個人不得已的選擇,能夠防患於未然才是規避追債風險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對商業風險有足夠的認識,實現對對方的執行能力進行調查。”法官說。

發生經濟聯絡前,瞭解對方企業的資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對於企業來說,先調查對方的工商登記資料。在查工商登記資料時,有些工商局不僅提供簡單的註冊資料,有時還會提供該企業詳細的年審及企業變更資料,這些資料是瞭解企業資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結合這些資料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全面瞭解,才能真正瞭解企業的資信。

第二招:面對欠債果斷出擊

“進入市場經濟,發生經濟糾紛在所難免,但一旦發生,就要果斷出擊。”法官認為,如果是因為欠債發生糾紛,必須態度堅決地採取法律行動解決,不要因為數額少,對方口頭承諾而一拖再拖,中了對方的“緩兵之計”,等對方轉移資產,再採取法律行動已是無濟於事。

很多貨款糾紛案件,最終無法追回貨款都是由於當事人“姑息養奸”造成的。到法院起訴前,向對方發律師函,給對方法律的震懾,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慮的方法。

第三招:起訴前申請凍結對方資產

到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後,有時由於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可能會出現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起訴時,就先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為將勝訴款項最終執行到位第一步。同時需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申請訴前保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訴前保全將無效。

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這種親子關係,和債務債權關係之間完全不能夠混為一談的。應該說,在子女沒有成年之前個人所欠的債務,父母有連帶償還的這種義務,但是等到子女成年了以後,子女所欠的債務和父母所欠的債務之間都並沒有任何的關係的,申請法院凍結當事人子女的財產是不會得到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