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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資不抵債要債權人申請破產

破產債權債務 閱讀(1.41W)
為什麼資不抵債要債權人申請破產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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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知道一下為什麼資不抵債要債權人申請破產

對於為什麼資不抵債要債權人申請破產,自治是民商事法律的基本原則,全部債權人與清算中公司就債權清償達成的和解,屬於債權人處分民事權利的行為,在不涉及他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情況下,應該認可其效力而不予干涉;其次,不顧當事人自治而強行轉向破產清算,只會徒增債務清償的時間成本和費用支出,對於債權人的利益尤為有害;再次,和解協議的成立和履行意味著公司資產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即不存在資不抵債需要進行破產清算的問題。因此,解散清算中已經資不抵債的公司與債權人達成債務清償協議的,應作為免除向破產清算轉換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