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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破產後債權人轉債權人是什麼意思

破產債權債務 閱讀(2.74W)
個人破產後債權人轉債權人是什麼意思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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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債權人是什麼意思

您好!關於您諮詢的“個人破產後債權人轉債權人是什麼意思”問題回覆如下:

破產債權人是指在破產宣告前已成立並且在破產程式中享有要求破產人履行債務請求權的人。

破產債權人的權利是:

(1)有權申請債務人破產,同時,應當提交有關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以及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

(2)有權向法院申報債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如是無財產擔保債權的債權人,則享有表決權;

(3)有權對債務人提出的和解協議草案及企業整頓方案進行討論,由無財產擔保債權的債權人進行表決;

(4)有權從破產財產中得到應占的份額。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三條 【法人破產】法人被宣告破產的,依法進行破產清算並完成法人登出登記時,法人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