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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中的無擔保債權人

破產債權債務 閱讀(5.69K)
破產中的無擔保債權人

公司經營期間為了使公司資金得以週轉公司以公司名義向銀行或個人借款的行為就會導致公司債務的形成。公司債務是民法中債務概念與公司的簡單組合,是指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包括公司貸款、應付賬款、未付款的採購件等等。公司債務包括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其轉讓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償還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樣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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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無擔保債權人?

無擔保債權人
無擔保債權人是指擁有的債權是債務人沒有對其債務設定任何保證的普通債權的債權人,是一種相對於公法上債權的私法上的權利。
無擔保債權人是和有擔保債權人相對而言的。因擔保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規定如下:(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受償。(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
以上是對什麼是無擔保債權人這個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