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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和借條的區別是什麼

民間借貸 閱讀(2.07W)
借款和借條的區別是什麼

一、借款和借條的區別是什麼

借款:不但記載了借用了多少款項,而且約定了借用款項應支付多少利息。最後,協議需要雙方簽字。

借條:只記載借用了多少款項,但對利息約定等情況缺少約定記載。最後,只有借款人簽字。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

二、寫借條需要注意什麼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收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三)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借款和借條的區別在於書寫內容的詳細程度不一樣,以及最後借條只需要借款人進行簽字,而借款需要雙方進行簽字。其次借條在進行書寫的時候需要注意不要把借條寫成欠條,如果雙方有約定利息的話,最好可以將計算方式寫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