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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錢不還該怎麼要回?

民間借貸 閱讀(2.72W)
朋友欠錢不還該怎麼要回?

一、朋友欠錢不還該怎麼要回

遇到朋友欠錢不還的,可以先與對方協商還款,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處理。

向法院起訴的,需要準備好相應證據,如借條原件,出借款項的證據等,該途徑需要先支付法院的案件受理費,費用根據起訴金額而定。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二、要怎麼起訴欠錢不還的人

1、先寫訴狀、立案交費、法院通知對方應訴、約定開庭時間、開庭、調解結案的製作調解書,不能調解的就製作判決書,送達判決書15天后雙方都不上訴判決生效,申請強制執行。

2、在有欠條的情況下,而且寫欠條時間沒有超過三年,可以直接起訴對方要求還款。有約定日期的可以往後順延三年。

3、沒有欠條的情況下,想辦法取證。催債時的簡訊、錄音、借款時的第三個當事人提供證言、證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確定屬實,才可以當作認定事實的根據。

三、欠錢不還起訴狀應註明哪些事項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起訴欠錢不還的證據有哪些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於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餘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朋友欠錢不還該怎麼要回通過上文的回答,我們已有了大概的瞭解,想索要這筆借款,那麼就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利益,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樣自己的訴求才能獲得受理。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的法律問題,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為您匹配專業律師線上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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