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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給親人怎麼要求寫借條的?

民間借貸 閱讀(1.53W)

一、借錢給親人怎麼要求寫借條的?

借錢給親人怎麼要求寫借條的?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條的主要條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

借款人的資訊必須寫清楚身份證號碼,並要求借款人在書寫借據時提供原件進行核對。借款發生的日期必須寫清楚,最好準確到日。但還款日期未約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約定還款日期,要求在還款日期屆滿時要求返還。還款日期屆滿未返還的,債權人應當在三年內起訴,逾期可能喪失勝訴權。

二、借條沒有註明還款日期有效期是多久?

(一)如果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出借人(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二)對於沒有寫還款日期的借條,如期間向借款人主張過借款,那麼一般自向借款人主張之日或者借款人明確拒絕還款之日起算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3年,最長為20年。如果超過3年訴訟時效,出借人仍然可以起訴。但是如果借款人以訴訟時效已經屆滿抗辯的,且沒有任何訴訟時效中斷或者中止事由的,法院將不支援出借人的訴訟請求。

(三)如果出借人一直未向借款人主張,那麼訴訟時效也未起算,出借人仍然可以起訴。

三、寫借條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對於法律方面的問題,從來都是防範第一,補救第二。除了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大寫數字,千萬不要有差錯,另外還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一)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二)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後拒絕承認借條。

(三)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

(四)儘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五)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

書寫借條,應注意書寫規範,寫借條的時候沒有註明還款時間,借條的有效期是20年,20年內借款人沒有按時歸還借款,出借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超過20年,法院將不再受理,也就是說借條失去了相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