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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到期不還可以找他家人嗎

民間借貸 閱讀(1.27W)
欠錢到期不還可以找他家人嗎

一、欠錢到期不還可以找他家人嗎

1、欠錢不還可以聯絡他的家人,讓其家人勸說欠款人儘快還錢。但是不可以找他家人還,個人債務應當由個人承擔,其家人沒有償還義務;

2、找不到人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可以公告送達缺席判決,取得勝訴判決後可以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申請強制執行即可。欠條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二、面對欠債不還應該注意哪些

1、調查對方的經濟狀況,俗話說不怕不還錢的就怕不要命的,所以最好先了解對方的經濟狀況,掌握其財產動向,這樣就能知道對方是否有能力償還。

2、針對對方借錢的事情收集有效證據。比如電話錄音、欠條以及其他的方式等等,這些都是證明彼此之間存在借貸關係的憑證,如果沒有這些有效的證明,最終能否成功就不好說了。

3、債不還的應付準備工作是書面或者是其他形式通知對方,給對方一定的準備時間,並告知如果到時間之後不還錢,會採取什麼樣的措施,當然不能恐嚇,否則就會違反國家法律規定。

三、欠錢不還申請支付令滿足什麼條件

支付令,是指在債權債務關係中,債權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由受理的法院依法作出的督促債務人承擔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文書。

債權人申請支付令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申請後,符合條件的法院受理,不符合條件的法院會通知不予受理。是否受理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向債權人通知。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債權人的申請不成立的,法院將裁定駁回申請,對於作出的駁回申請的裁定債權人不得上訴。

支付令作出後,債務人仍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向作出支付令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支付令不必經過法院的審理程式,具有方便快捷的特點。實踐中,成為債權債務關係解決的一種快捷救濟途徑,同時提高了法院的辦事效率。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支付令的主體是債權債務關係中的債權人,必須是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

(二)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已經到期,且數額確定,並寫明瞭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證據;

(三)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債務人不需要再承擔其他對待給付;

(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支付令必須採用直接送達的方式,不適用公告送達和其他送達方式。

(五)債權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請,依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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