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別人欠錢不還怎麼解決的
最好是協商解決,不行的話只能起訴解決。
1、和解。
協商和解的方式是解決問題最簡單最便捷的方式,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通過協商得出解決債務問題的方式,最好可以簽訂還款協議等協議書,根據雙方約定的方式來履行債務。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調和和見證下籤訂和解協議。
2、調解。
調解也是一種能解決問題的方法,調解與和解都是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方式,但調解是在獨立的第三方的支援或者是見證下進行調解的方式, 法院或者是仲裁機構作為第三方主持調解的過錯和程式,雙方達成一直意見後,法院會發出調解協議。
3、仲裁。
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適用仲裁的方式,對於涉及到財產利益關係的案件,例如勞動爭議案件,可以採用仲裁的方式。因此,個人債務的處理也可採用仲裁,仲裁的成本相對於訴訟的成本要低得多且保密性強。
4、訴訟。
訴訟俗稱打官司,也就是說當事人雙方通過訴訟的程式來解決糾紛。交由法官來判決和裁量,採納法院作出的判決書中指定的處理方式來進行債務的處理。訴訟的時間雖然比較長,但有法院的強制力來保障實施。
5、強制執行。
在法院作出判決以後,債務人拒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根據判決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支付令或者是強制扣押和劃撥被執行人的財產。
6、訴前保全或者是訴訟保全。
為了防止債務人變賣財產來逃脫債務,債權人在訴訟之前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把債務人的財產先行凍結,以確保有足夠的財產用來執行。
二、欠錢不還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三、欠錢不還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後有哪些限制
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四、起訴欠錢不還的去哪起訴
1、如果雙方約定了管轄法院,可以向約定的法院進行起訴。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對於管轄問題做出了約定,那麼可以由約定的法院來進行管轄。
但並不是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任意法院都可以管轄,只有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選擇的約定管轄才有效。
借貸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以下幾個地點的人民法院作為管轄法院:
(1)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
(2)原告住所地(原告的戶籍所在地);
(3)合同簽訂地(借款合同簽訂的地方,如果合同中約定的簽訂地和實際簽訂地不一致的,以約定的簽訂地為準);
(4)合同履行地(實際交付借款的地方);
(5)其它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
2、雙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
(1)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對公司等機構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人數比較多,您可以選擇任意一個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3)原告作為接受貨幣還款的一方,所在地的法院也擁有管轄權,即原告所在地(經常居所地、戶籍地)可以視為合同履行地。
別人欠錢不還的,出借人可以先與其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訴訟。上文中主要對別人欠錢不還怎麼解決的作出了介紹。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和律師進行線上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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