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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糾紛開庭到執行多久?

民間借貸 閱讀(7.46K)

一、民間借貸糾紛開庭到執行多久?

民間借貸糾紛開庭到執行多久?

民間借貸從訴訟到執行需要多長時間,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法院能普通程式審理案件的,要在6個月內宣判,判決書經過15天后不上訴就生效,生效的判決書就要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六十四條 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民間借貸找不到欠款人了怎麼辦

(一)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係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由約定,並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錢時宣告是個人財產的例外。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二)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通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併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

申請宣告失蹤的人是與失蹤人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如父母配偶。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係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

現實生活當中產生了民間借貸方面的一些糾紛說話當事人沒有辦法達成一致意見,向人民法院來確定起訴,只有在獲得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之後才能夠申請強制執行的,因此從開庭年到具體的執行這個時間方面,我們國家沒有做出確切的規定,但是肯定是需要一段時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