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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籌備期間債務由誰承擔

公司債務 閱讀(1.96W)

由總公司承擔。分公司由於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總公司在經濟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總公司負責清償,即由總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包括分公司籌備期間的債務。
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籌備期間債務由誰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