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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如何監控

公司債務 閱讀(2.25W)

股權質押的監控方法是:
1.加強對質押權的審查。
2.加強對出質公司的監督。
3.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4.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體系。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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