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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不還怎麼寫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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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不還怎麼寫訴狀

公司欠款不還怎麼寫訴狀

如果協商不下,應儘快收集證據材料,向法院起訴,申請支付令法。

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你手裡有他們公司的欠條和收貨單可以贏得這場官司,時間在你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的十五日內。

具體司法程式如下:

一、選擇管轄法院

通常的經濟合同,雙方當事人都不規定發生經濟訴訟時法院的管轄屬地,一旦發生經濟訴訟行為,必須按第23條之規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這樣如果當事雙方不在一處,甚至有的相隔遙遠,就會增加人力、財力、時間上的負擔,特別是少數地方存在地方保護現象,造成官司的被動。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申請財產保全

當事人可根據“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的規定,及時採取財產保全措施,防止或減輕經濟損失。

債權人可根據規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債務訴訟的同時遞交一份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供有關債務人的財產情況,以便於人民法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債務人經濟詐騙,債權人可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措施,以防債務人轉移財產,造成債權人經濟損失。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此類問題的解決,首先肯定是協商處置,最為重要的是自己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這樣自己的事情解決就會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如果還是無法解決,就需要自己學會合理的運用相關的條例,進行訴狀的書寫,在有關的法律保障上確定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