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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變更後還要承擔之前的債務嗎

公司債務 閱讀(2.14W)

一、公司股東變更後還要承擔之前的債務嗎

公司股東變更後還要承擔之前的債務嗎

無論股東是否變更,公司主體不變,公司的債權債務延續,對外還是由公司承擔責任和主張權利。在簽訂股權轉讓前,原股東應將公司的真實狀況告知新股東,並經雙方確認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變更後債權債務即由新股東在其出資範圍內承擔。

如變更後出現尚未告知的公司債務(如對外擔保責任、未在財務賬冊中體現的外欠款等)並造成公司損失的,新股東可追究原股東的違約責任。原股東還可與新股東以內部協議約定債權債務的承擔方式,但是該協議僅對內有效,不能對抗第三人。

二、變更的原則

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後,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

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併,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併後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

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股權變更主要表現:

①股權的變更需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股權的變動無疑是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消滅的問題。相關法律事實的發生無疑會引發股權變動。如股權轉讓合同的成立將會導致股權主體的變動,由轉讓人讓與給受讓人;

公司分立、合併將導致股權的客體發生變動;公司由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變更為有限公司必然導致股權內容發生裂變。

②股權的變更是要式民事法律行為。特別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轉讓有一套嚴格的程式,中國已修訂頒佈並於2006年元月1日施行《公司法》對股權轉讓問題作為一章來專門規定。

股權轉讓必須按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式執行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來執行。股份公司股份轉讓雖然相對簡便,但同樣需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和程式進行,否則,不發生變動的效力。

③股權的變更涉及股權轉讓時,須是概括轉讓。股權轉讓後,原股權人(轉讓人)對公司享有和承擔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關係,均由受讓的股東承繼,不能單獨保留某項權能或讓與某項權能。在此有別於物權和債權的轉讓。物權或債權轉讓時,轉讓雙方可以約定僅轉讓物權或債權中的一項或部分權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