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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流程是什麼?

公司債務 閱讀(2.63W)
公司分立流程是什麼?
律師解析:一、公司分立的流程如下:
1、提出分立的決議;
2、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對該提議進行表決;
3、表決通過後,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4、分割公司財產
5、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6、辦理工商登記。
二、公司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在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的情況下,通過股東會議分成兩個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資格是否消滅為標準,可分為新設分立和派生分立兩種:
1、新設分立,又稱解散分立。指一個公司將其全部財產分割,解散原公司,並分別歸入兩個或兩個以上新公司中的行為。新設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資格消滅為前提,成立新公司。
2、派生分立,又稱存續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將一部分財產或營業依法分出,成立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行為。新公司取得法人資格,原公司也繼續保留法人資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