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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債務糾紛有哪些解決方法?

公司債務 閱讀(1.99W)
合夥人債務糾紛有哪些解決方法?
律師解析:合夥人債務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方式解決。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若無法調解可申請訴訟。
合夥企業財產優先用於清償合夥債務,個人財產優先用於清償個人債務。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條
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清償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