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寫明原告和被告公司的基本資訊: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公司地址等。
然後寫明請求事項:如判決被告償還欠款多少元及利息多少元給原告、判決被告公司承擔這次訴訟費用。
再寫明債務的事實和追討債務的理由。
最後就簽名寫時間日期。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