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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的法律效力怎麼判斷 |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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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為證明一方欠另一方財物而立下的字據。欠條產生的原因是什麼?欠條和借條有什麼區別?有怎樣的法律效力呢?本站將在本文詳細介紹。

欠條的法律效力怎麼判斷?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一、欠條產生的原因

“欠條”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錢可以是其中一種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債務人沒有及時履行債務,債權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條”,在很多時候,“欠條”往往是對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憑證,表明自寫“欠條”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一種債權債務關係。書寫“欠條”除了要如寫“借條”時要注意的事項之外,還要注意寫清楚“欠條”產生的事由,就是因什麼原因欠錢。因為,就欠款糾紛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條”不但要證明欠款的事實,而且還要證明欠款的合法性,寫清楚事由,也就說明了欠款的合法性。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有人可能認為借條與欠條是一樣的,其實兩者之間還是有較大區別的。

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的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

3、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的時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辯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既可,對方要抵賴的話一般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的時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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