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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失蹤了怎麼辦 | 欠條的訴訟時效有多長

個人債務 閱讀(3.29W)

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內還錢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但在實踐中,有些債務人為了躲債,卻玩起了失蹤。那麼,如果欠款人失蹤了我們究竟應該怎麼辦呢?此外,在法律上,欠條的訴訟時效一般有多長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陳述。

欠款人失蹤了怎麼辦?欠條的訴訟時效有多長?

一、欠款人失蹤了怎麼辦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的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由此可見,宣告失蹤後將能確定對失蹤人的財產代管關係,並能解決對失蹤人所欠債務的清償問題。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借你錢的人失蹤,然後要求從他的財產中清償欠你的債務。

另,宣告失蹤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蹤人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後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二、欠條的訴訟時效有多長

欠條的訴訟時效如下: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係。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綜上,是關於“欠款人失蹤了怎麼辦”以及“欠條的訴訟時效有多長”的法律內容,希望對解決您的法律問題能有一定的幫助。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您應該已經對債權債務的一些基本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知道即便債務人失蹤了,您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事實上,這個解決的過程一般比較複雜,因此,建議您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