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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起訴官司怎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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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產生的欠款糾紛是比較多的,而在這種情況下對應的解決方式也比較多,具體包括協商、調解以及訴訟等等。在涉及到欠錢起訴的時候,當事人就要了解一些打官司的內容。接下來,本站小編為您介紹欠款起訴官司怎麼打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欠款起訴官司怎麼打?

首先,要確認到底是哪種債務關係。這是打債務糾紛官司的前提條件。

第二,要保證該債務關係是依法成立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規定:“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可見,當事人所涉及的債務糾紛案件,其權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關鍵是這種債務關係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樹立訴訟時效觀念。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訴訟時效分為一般訴訟時效、特別訴訟時效和最長訴訟時效三種。

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第136條規定下列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務被丟失、損毀的;還規定了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訴訟時效的開始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時起計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9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第140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例如,當事人(債權人)因與他人(債務人)發生借款糾紛,對方以各種理由拖欠,而當事人在此過程中,經常向對方當事人索要。

在追討過程中,對方當事人出具了還款保證書。債權人應該如何打官司呢?第一,債務人首先考慮這種債務關係是否合法。第二,計算該債務糾紛發生時間至起訴時間是否在2年之內。如果是,則可以正常訴訟;反之,如果超過2年,則認為其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法律不予保護。第三,應該考慮債務人的保證是否已經超過6個月。如果在6個月之內,則債權人的權利應該得到法律的保護。

最後,要向法庭提供哪些證據。

1、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複製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就證人證言來講,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並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於法院庭審的順利進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係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

3、當事人還應注意,所訴的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到有關部門的技術鑑定結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也應向法庭提供。

可見,當事人在打官司時有舉證的責任,如何運用證據來打贏官司是當事人進行訴訟的關鍵。如果當事人不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證據,就只能承擔起訴的後果。因此,當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證據是打贏官司的關鍵。

在欠款訴訟當中,比較重要的就是證據與訴訟時效,這都是關係到最後案件的勝負的。要是你不清楚該如何收集欠款糾紛的證據,不妨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我們一定會盡力為您維護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