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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間高利貸的處罰有哪些?

個人債務 閱讀(8.47K)

一、民間放高利貸是否會被判刑

關於民間高利貸的處罰有哪些?

一般沒有聽說過誰因放高利而被判刑的。

一般而言,所謂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行為。目前,法學界不外乎三種不同的觀點。

1、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即構成高利貸。如目前的規定是民間借貸利息不準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

2、認為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為引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

3、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於超過多少高利貸,因無法律,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典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係,有利於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係進行具體分析,然後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無論分歧多少,這三種觀點都不存在涉嫌犯罪的問題。

因此,個人放高利貸在刑法中沒有相關刑罰條例,也就不存在判刑,但會給與一定的行政處罰

二、放多少高利貸會被判刑

中國《刑法》並沒有高利貸罪的規定,即高利貸並不入罪。通常所說的4倍,既不是判斷罪與非罪的要件,也不是定罪量刑的依據。但是,對於個人或單位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則可以《刑法》第175條規定,以高利轉貸最論處。

如:《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刑法部分條款數額執行標準和情節認定標準的意見》對高利轉貸罪入罪的數額的規定: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在20萬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在20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在100萬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規定:為了正確適用刑法,現就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問題解釋如下: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所以,民間高利貸的處罰一直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它不存在涉嫌犯罪問題,只是貨款利率超過了國家規定,這種借貸行為卻不會構成經濟犯罪行為。小編勸告各位,如果急需資金週轉,儘量不要借高利貸,遇到任何問題可以諮詢律師,我們需要依循法律法規,切勿害了自己還傷害了家人。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長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