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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應的欠條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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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法律效應的欠條怎麼寫?

有法律效應的欠條怎麼寫?

欠條上的文字的書寫必須具有真實清晰的意思表示,此時才會具有有法律效應,在書寫的過程中,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這些都是比較關鍵的,稍不留意就可以導致欠條是無效的,對於當事人雙方的利益來講也是不利的。此時無疑會導致很多的糾紛。

二、規範的欠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三、寫欠條的注意事項:

1、欠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欠條的有效性。

2、欠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欠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欠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欠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欠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欠條的,那麼,該欠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欠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欠條或事後書寫的欠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欠條。

任何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可能會遇到資金短缺的情形,此時其可以不選擇到銀行等機構,辦理貸款,只要欠款的數額比較小,並且能夠按照格式書寫欠條,那麼其他有財力的主體,是有可能會借錢的。欠條在書寫時,就需要註明償還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