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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債務怎麼辦

夫妻債務 閱讀(3.27W)

不管是夫妻協商債務還是法院進行判決,都是要對夫妻債務做一個處理的。我國夫妻離婚債務分為了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實踐中,夫妻共同債務該如何處理呢?夫妻個人債務又要怎樣承擔呢?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夫妻離婚債務怎麼辦的相關介紹。

夫妻離婚債務怎麼辦

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向他人所負的債務(包括結欠他人的其他款項),在夫妻雙方已離婚的情況下該由誰來償還呢?如該債權人(即他人)以借貸或欠款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列誰為被告呢?筆者認為,在審判實踐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

(一)若該筆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則該債務在離婚後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法院在審理中可只列該個人為被告,判決其承擔償還。

這種情況應符合以下條件:

1、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獨自所負,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沒有與其一同前往借債;

2、借到的款項或所負的債務,都由其個人使用,且用於其私人為目的,而沒有用於家庭的有關開支。如將該款用於贈與,或請其朋友吃喝玩樂,或用於賭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款繫個人獨自所借(如個人出具借據等)及用於其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證明繫個人債務一般應由債權人負舉證責任,證明用於其個人使用一般應由其配偶負舉證責任。

(二)若該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則該債務的承擔應根據夫妻離婚的方式和對債務的約定或規定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來承擔。

司法實踐中對夫妻離婚債務的處理都是堅持這樣一個原則,即個人債務個人承擔,共同債務共同承擔。在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上,夫妻雙方可以協商各自承擔的比例或全部由一方來承擔。關於離婚債務處理的問題,要是您還有疑惑請具體聯絡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