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抵押擔保>

抵押物直接強制執行的條件

抵押擔保 閱讀(2.12W)
抵押物直接強制執行的條件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物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多個擔保抵押物如何執行


1、如果該抵押物是債務人提供的,優先執行該抵押物

2、如果該抵押物是第三人提供的,則任意執行抵押物或者主張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這是《物權法》的規定。第一百七十六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
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
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