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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在哪裡辦理

抵押擔保 閱讀(2W)
房屋抵押在哪裡辦理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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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項權證抵押在哪辦理



    房屋他項權證,一般是指抵押人(房屋產權人含共有人)將房屋抵押給抵押權人,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辦理時抵押人、抵押權人雙方持身份證(是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公章,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房產證(共有證)原件、影印件(2008版以前的老房產證未登記共有人的還須攜帶婚姻證明檔案),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產評估報告或房產價值確認書,到管轄房管局填寫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核准、辦理完畢後由房管局發放給抵押權人他項權證。


    辦理時收取抵押登記費,按照商業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記費標準收取。各地的執行標準都不相同,準確金額請諮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他項權證是銀行保管的,蓋好抵押章後房本會交還給購房人,他項權證由銀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