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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抵押擔保 閱讀(1.91W)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準,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股權質押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股權質押一般同時簽署“股權質押合同”和“股權轉讓合同”,在條件成就時通過股權轉讓的形式實現質權。 股權可以質押給個人,辦理去公司註冊地工商局。

一、股權出質登記所需提供資料

1、《股權出質登記申請書》(出質人、質權人簽字或蓋章);

2、出質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製作要求:載明:“與原件一致”字樣,簽名、捺印;1份;

3、出質人所在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無需年檢後)、影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影印所得影印件,加蓋公章;1份)(無需組織機構程式碼);

4、質權人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影印所得影印件,加蓋公章;1份);帶上原件(無需組織機構程式碼);質權人為個人,提供第2條所述材料;

5、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要求:

(1)粘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由質權企業、出質人簽名或加蓋騎縫章,無需企業法人簽名授權,1份);

(2)載明“與原件一致”,並簽名。

6、現場打印出質企業股東出資證明書(1份);

7、股權(出質)合同1份; 備註:

(1)“股東出資證明”工商局列印原登記註冊時提交的檔案;

(2)出質屬於“企業變更登出”專案;

(3)稽核完畢,列印“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一般無需繳費。

二、質押約定的條件成就後,股權轉讓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原股東會關於轉讓股權的決議 ;

2 、股權轉讓協議必須明確:

(1)如何轉讓

(2)轉讓前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

3、 公司新股東會決議

(1)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選舉董事、監事人員(如董事發生變化須提供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如原董事會成員不變的也須說明原董事會組成人員不變);

4、向私營企業或自然人轉讓股權的須提供驗資報告、交割單如屬全民、集體企業及交割合同;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東身份證原件;

7、 股東選舉董事、法定代表人決議;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9、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10、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申請報告;

11、新股東承諾書;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簡歷 ;

13、原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

14、 新股東身份證明,非當地戶籍的需要暫住證,法人股東需要經工商局簽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總體來說,股權質押需要的資料中,股權出質登記所需提供資料較少,質押約定的條件成就後,股權轉讓需要提交的材料較多,但是對於主要的申請書、簡歷和承諾書等具體書面報告來說,建議事前您自己或者委託專業人員作必要的盡職調查然後制定相適應的文字較好,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寧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