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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23萬20年月供多少才不會違約?

抵押擔保 閱讀(3.09W)

一、貸款23萬20年月供多少才不會違約?

貸款23萬20年月供多少才不會違約?

貸款23萬20年月供多1897.5元不會違約,不管是銀行貸款還是民間貸款,都需要物或是人作為擔保,這是為了資金的安全所採取的措施,但是到期了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怎麼辦呢?這需要對於擔保人的性質進行劃分,一般擔保人在貸款人財產強制執行後需要幫還貸款,而作為連帶責任人則到期後就要馬上還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保證的規定: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可以成為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有哪些

(1)保證人的代為清償能力。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本條明確了保證人的基本資格要求,即“具有代為清償能力”。

保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目的在於保證債權能夠得到實現,或者說債務能夠得到清償,因此,具有代為清償能力是保證人的基本條件。

代為清償既包括代為金錢性質的清償,也包括代為履行其他給付。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包括代為履行債務和承擔債務不履行責任兩種,二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代為履行非金錢債務的,如果保證人不能實際代為履行,對債權人因此造成的損失,保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需指出的是,擔保法關於保證人資格的基本要求並非強制性規定,故不能以保證人不具有代償能力為由認定保證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若是民事主體在向銀行提出借貸請求之時,有擔保人,此時若是借款者在期限屆滿之後,沒有能力償還本金和利息,此時無疑需要由借款的擔保人來承擔還款責任。其他沒有擔保人,同時又不能每月按時償還借款,此時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是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