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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抵押手續辦理流程

抵押擔保 閱讀(7.04K)
擔保抵押手續辦理流程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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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辦理抵押擔保登記的手續



  (一)申請

登記的企業,應到登記機關領取並填寫《企業抵押物登記申請書》。


  (二)審查

登記經辦人負責審查當事人提交的檔案或影印件是否齊備;登記經辦人對提交檔案或影印件齊備的,應向當事人簽發《動產抵押登記受理通知書》;對提交檔案或影印件不齊備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並連同有關材料一併退還當事人。


  (三)初審和現場勘驗

登記經辦人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的初審和現場勘驗。


  1、初審內容:

(1)主合同是否合法及其與抵押擔保合同的關係;

(2)抵押擔保合同條款是否齊備;

(3)作為抵押物是否重複登記;

(4)抵押物是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禁止抵押的財產;

(5)抵押物的價值是否符合被擔保債權的要求;

(6)抵押物的抵押期限是否在動產抵押物權屬期限或其使用年限內。


  2、現場勘驗:

現場勘驗必須由登記機關兩人和抵押擔保登記雙方申請人共同進行。


  (四)核准、登記

全文律師365小編圍繞“獲取風險投資的抵押擔保條件有哪些”這個標題分別闡述了獲取風險投資的條件以及獲取抵押擔保的條件,企業如果能同時滿足以上兩種條件,就可以獲取風險投資的抵押擔保。辦理抵押擔保登記分四個步驟,企業先提交申請,辦事人員審查材料。然後辦事人員對企業進行初審和現場勘驗,最後核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