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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由哪些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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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由哪些构成?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由哪些构成?

1、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客观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

4、主观要件

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二、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区别

(1)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并不是行为人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都以犯罪论处,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能构成本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对于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出售后他人是否使用,是否牟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既实施出售行为,又实施虚开行为,应该数罪并罚。

(3)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犯罪,《刑法》单独规定了一个罪名,但购买普通发票《刑法》没有规定。如果行为人仅仅实施购买普通发票行为的,不能以犯罪论处。如果购买后又进行出售,则可以定非法出售发票罪。

进项税额一般是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额的,按照规定进行折抵之后,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额会相应的降低一些。但是单位、个人不得因为想要减少自己的税款支出,就向他人购买用于抵扣税款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