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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答辩人举证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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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答辩人举证期是多久

一、民事诉讼二审答辩人举证期是多久

上诉期间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对涉外案件的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在5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即最迟在提交上诉状后5 15 5=25天。

二审审限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对裁定上诉。听听民事上诉状范文。审理期限为30日。

二、其他程序的时限是多久

1、再审

再审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据以作出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2、执行

申请执行期限申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中止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民事诉讼二审答辩人举证是有期限规定的,如果是超过了对应的规定时间,也没有向法院提出延期的申请,那么就相当于当事人放弃了该权利,所以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如果是对时间有规定的情况下,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