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提交哪些文件

公司设立 阅读(2.1W)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提交哪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