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顾问>法律>

民法典未成年的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法律 阅读(9.52K)
民法典未成年的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民法典未成年的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未成年人监护人首先是父母,父母不能担任的按下列顺序担任: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