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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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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根据我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怎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

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一般包括三大类别:动产、不动产及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住所地、遗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受理。

办理财产继承公证流程如下:1、提供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准备的材料 2、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3、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提供死亡证明 4、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