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被告缺席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刑事诉讼 阅读(2.54W)

一、被告缺席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被告缺席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被告缺席开庭后,必须按照宣判时间来下判决书,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下判决书,择期宣判的,应当立即下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对案件进行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理的情况,决定案件的宣判时间。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当庭宣判的,在宣判结束后,应当在10日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和原告;人民法院认为可以择期宣判的,在宣判结束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至被告和原告,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判决书送达至被告和原告。

二、人民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将开庭时间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参加庭审,其中被告经过人民法院的传票,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去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然后人民法院再根据审理的情况来确定宣判时间,从而确定下判决书的时间。